解讀《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
“到2020年,要建成一批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地下綜合管廊,使反復開挖地面的‘馬路拉鏈’問題明顯改善,管線安全水平和防災抗災能力明顯提升,城市地面景觀明顯好轉。”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城市地下管廊的建設目標,城市地下基礎設施落后等突出問題有望得到破解。
以國際標準統籌建設城市地下管廊
地下綜合管廊是城市的“里子”,是指在城市地下用于集中敷設電力、通信、廣電、給水、排水、熱力、燃氣等市政管線的公共隧道。在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快速發展的背景下,城市地下管廊成為改善民生的突出短板。
“加快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統籌各類市政管線規劃、建設和管理,不僅可以解決反復開挖路面、架空線網密集、管線事故頻發等問題,還可以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工程、美化城市景觀、促進城市集約高效和轉型發展,有利于增加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拉動社會資本投入、打造經濟發展新動力。”住建部城市建設司負責人指出。
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是“百年工程”,其建筑規劃與質量關乎城市長遠發展。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王恒棟說,要以當代國際水準為標準,綜合考慮100年的工程需要,其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等要嚴格執行新修訂的國家標準《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范》。
“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首先要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要在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的基礎上,統籌各類管線的實際發展需要。綜合考慮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的遠景發展,為地下綜合管廊的建設預留和控制有關地下空間。”住建部城鄉規劃管理中心主任劉佳福說。
所有管線須有序有償遷入地下管廊
目前,城市蜘蛛網天線、路面反復開挖等現象在各地屢見不鮮。《指導意見》下發后,這個現象有望得到徹底改觀。
“未來管線將集中入廊管理,已建設地下綜合管廊的區域,所有管線必須入廊,不得在管廊以外的位置上新建管線。既有管線在改造時,應有序遷移至地下綜合管廊。”住建部城市建設司負責人說。
此外,《指導意見》還規定,地下管廊將實行有償使用制度,入廊管線單位應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適當的入廊費和日常維護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與入廊管線單位根據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確定。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地下綜合管廊具體管理辦法,與入廊管線單位簽訂協議,確保地下綜合管廊正常運行,做好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工作。
“根據日本等發達國家地下綜合管廊經費收取和管理經驗,結合我國實際發展情況,入廊管線單位向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運營單位交納的入廊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建設成本確定。日常維護費主要根據地下綜合管廊本體及附屬設施維修、更新等維護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國家發改委將會同住建部制定具體收費的指導意見,引導規范供需雙方合理協商確定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水平,形成合理的收費機制。”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
以市場化方式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建設地下管廊,能夠有效拉動投資,改善城市公共基礎設施水平。據專家測算,從建設廊體到加上入廊管線,每公里投資約1.2億元。如果每年建設兩三千公里,可每年拉動投資3000多億元,還將帶動上下游相關行業的投資。但是,起初的建設資金仍是問題。這既要靠各級財政加大支持力度,更要發揮財政“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認為,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是推進地下管廊建設的可行方式。政府應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培育大型專業化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運營管理企業,適當提供投資補貼、貸款貼息、政府購買服務等政策優惠,以多種形式廣泛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
此外,住建部城市建設司負責人還表示,考慮到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造價高、投資規模大,為落實資金投入、調動社會資本積極性,除了以上支持政策,有關部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加大對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的支持力度。
“在項目的開發評審中,國家開發銀行將根據國家政策和各地情況,綜合運用PPP、政府購買服務、機制評審等模式,協助地方政府設計符合項目情況的建設與運營模式、融資模式和貸款期限。截至目前,國家開發銀行與住建部合作,已推出了貸款支持項目27個,擬建管廊940公里,貸款規模540億元。”國家開發銀行評審二局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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